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规范地方金融监管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和2023年全国两会关于“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7+4”地方金融监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及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市政府金融办组织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参加我省“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合格率95%,共20名一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政策业务培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和防非处非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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