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新能源获常德市200万元上市补助资金
9月2日,常德市向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新能源”)拨付150万元上市补助资金。加上前期已兑付的50万元,飞沃新能源已获上市补助资金200万元。
根据《常德市企业上市“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1〕16号)规定,企业向湖南省证监局申请辅导报备并通过辅导验收的,市财政补助企业200万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提出IPO申请过会的,市财政补助企业300万元;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实现IPO上市的,市财政补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团队成员(具体名单由企业提供)500万元。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转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市财政补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团队成员500万元。企业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市财政补助企业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补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团队成员)。拟上市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受益财政按地方留存部分补助给企业。
据悉,飞沃新能源于2016年6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16年11月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2月27日获市财政拨付的促进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50万元。2020年4月27日,飞沃新能源向湖南省证监局提交上市辅导申请材料;2020年9月16日,湖南省证监局出具《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无异议函》(湘证监函<2020>576号),通过了湖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2020年9月18日,飞沃新能源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提交IPO申报材料。2020年9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受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614号)。截至目前,飞沃新能源已完成第二轮问询意见回复,争取今年年底前过会发行。根据以上情况,飞沃新能源符合“向湖南证监局申请辅导报备并通过辅导验收的,市财政补助企业200万元”要求。
(本期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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