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发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2010年5月至2013年10月,向佐军以叶小红(两人为夫妻关系)为法人代表先后工商注册成立澧县英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和澧县英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14年9月变更为澧县英邦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名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证照办理、投资担保、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融资等业务。
为便于融资,给社会公众造成英邦公司具有雄厚实力的假象,其间向佐军、叶小红用其非法集资款项于2013年8月至10月,以连锁加盟形式先后注册成立澧县张公庙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涔南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澧东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澧南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中武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大坪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大堰垱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等乡村贷分支机构;于2014年11月注册成立以刘三武为法人代表的石门联赢天下商务信息有限公司;于 2015年10月出资参股湖南赢天下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向佐军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并先后聘请沈凤香及钟蓉、马静、马敏(另案处理)等人。
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2010年5月至2016年4月,采取虚假宣传、高息引诱等欺骗手段,通过网络P2P平台和传统渠道以借款方式向社会公众4485人非法集资吸收资金8.3亿元。在投资收益与非法集资规模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向佐军、叶小红仍然采取欺骗手段向社会公众借款,借新账还旧账,直至平台关闭。经司法会计鉴定造成社会公众1217人损失1.26亿元。
2018年2月1日,经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向佐军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叶小红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5万元;以犯故意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沈凤香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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