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常德市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批复
常德市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名称变更材料收悉。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政策规定及汉寿县金融办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名称由“常德市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尽快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规范经营和依法依规运作。
此复。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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