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常德市鑫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管及股东名称变更的批复
常德市鑫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董事、监事等部分高管变更材料收悉。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政策规定和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审核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免去王红光总经理、董事职务,选任聂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免去熊亚士、杨云刚董事职务,选任王剑、胡志军为公司董事。
三、免去廖志平监事职务,选任廖大利为监事。
四、公司原股东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常德经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尽快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规范经营和依法依规运作。
此复。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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