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益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变更的批复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益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材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小额贷款行业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15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内部工作指引》(湘政金发〔2014〕29号)的规定及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原自然人股东杜志凌所持300万元股权(持股3.75%)转让给新增自然人股东刘厚知。
二、公司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不变,股本结构为:湖南锦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00万元(持股40%)、湖南宏力德成纺织有限公司800万元(持股10%)、常德市德馨经编有限公司400万元(持股5%)、宋燚800万元(持股10%)、文程800万元(持股10%)、刘厚知300万元(持股3.75%)、张家跃500万元(持股6.25%)、肖社初600万元(持股7.5%)、姜全贵400万元(持股5%)、黑启发200万元(持股2.5%)。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尽快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规范经营和依法依规运作。
此复。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