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常德市燧人基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常德市燧人基业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管理规定》《关于典当企业设立、变更及终止审核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金监发〔2019〕67号)和常德市武陵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法定代表人由“汪国平”变更为“李金华”;
二、同意经营地址由“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办事处长家山社区皂果路899号”变更为“常德市武陵区紫缘路洞庭大道交汇处聚和苑1号楼”。
请根据此批复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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