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常德市天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常德市天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常德市天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有关变更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湘金监发〔2021〕79号)、《关于全省小额贷款行业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15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内部工作指引》(湘政金发〔2014〕29号)的规定及武陵区金融办的初审意见,经审查,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请根据此批复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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