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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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地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湘金监发〔2021〕9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汉寿县金融办的初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经营地址:由“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南郊社区南岳路295号”变更为“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辰阳南路碧桂园商业街观澜巷71号”;
    二、同意公司章程:公司地址由“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南郊社区南岳路295号”变更为“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辰阳南路碧桂园商业街观澜巷71号”。
    请根据此批复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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